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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服务
二级建造师常见问题
发表于 2019-11-11 22:21:02 浏览:

二级建造师常见问题解答

一、注册管理部分

1.二级建造师注册到哪个网站申请?

答:登陆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网站,进入个人用户入口模块申请。

2.二级执业师注册流程和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答:见业务指南。

3.重新注册系统操作无法选择专业?

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造师在取得执业资格满三年后,符合重新注册条件并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未完成继续教育,无法发起重新注册。继续教育完成后3到5日,可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发起重新注册申请。

满足继续教育仍无法操作,可将注册人员身份证及建造师资格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ah62999849@163.com,工作人员将对身份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进行核实并解决存在问题。

4.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无法选择专业?

答:将注册人员身份证及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ah62999849@163.com,工作人员将对身份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进行核实并解决存在问题。

5.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进度查询?

答:个人用户登录后,点击申请单查看按钮,法人用户登录后在企业已办模块点击查看按钮,查看环节信息即可。

6.个人申请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系统内审核不通过后个人及企业可根据提示原因重新申报注册业务,需提交证书原件的须在省厅退件送达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证书后再次申报。

7.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首次注册二级建造师,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是考全科专业;

2)申请人已经成功注册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与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专业如果重复,则不能注册二级建造师。如果取得了多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与已注册成功的一级建造师重复的专业不可申请注册,但可以选择其他专业注册。

3)系统将判别同一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是否存在相同专业,若存在此类现象,注册系统会限制该人员二级建造师所有注册业务,申请人需要注销其中一本证书后,才能正常办理其他业务。

4)系统会判断注册人员是否拥有多本注册证书(如勘察设计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不可在多个企业进行注册。注册系统若发现存在多家单位注册现象,该人员将被限制相关业务的办理;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5)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初始注册。

8.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应专业);

2)已成功注册证书并需要增加执业范围;

3)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增项注册。

9.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申请人不是首次注册,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全科);

2)申请人已办理过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如果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未满三年)可直接申请重新注册,而超过有效期需完成继续教育方可发起申请;

3)系统将判别同一注册人的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是否存在相同专业,若存在此类现象,注册系统会限制该人员二级建造师所有注册业务,申请人需要注销其中一本证书后,才能正常办理其他业务。

4)系统会判断注册人员是否拥有多本注册证书(如勘察设计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不可在多个企业进行注册。注册系统若发现存在多家单位注册现象,该人员将被限制相关业务的办理;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5)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重新注册。

10.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注意事项?

答:(1)申请人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不能申请延续注册;

2)申请人存在多家企业注册的情况,需将其他证书变更至同一企业或者注销之后,才可发起注册申请;

3)申请人存在相同专业的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相同专业),需注销其中一本证书后,才可以发起注册申请;

4)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延续注册。

11.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造师初始注册执业满一年后,方可变更注册,并应提前一个月向受聘企业提出;建造师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注册。

12. 企业名称变更注册时提示“该企业下人员正在申请其他注册”,是什么原因?

答:该企业名下有二级建造师正在办理其他注册业务,如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执业企业变更、遗失补办、污损换证、人员姓名变更等业务,都会出现这个提示。

13. 外省考试通过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在安徽注册?

答: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外省考试通过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目前不能在安徽注册。

14.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超过三年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答:按二级建造师注册要求,在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三年内申请初始注册人员,可不提供继续教育,超过三年则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15. 同时持有一级、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如何注册?

答:(1)取得相同专业一、二级建造师资格人员只能申请一级的初始注册,如专业不同,可同时申请并注册在同一企业。

2)对已注册二级,后又取得一级相同专业资格,须首先注销二级方可申请一级注册。

3)对已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相同的注册人员,需注销二级的注册证书。如二级另有其他专业执业资格,在注销后可申请重新注册,但仅限与一级不同的专业且必须注册在同一企业。

16. 申报资料填写错误,能否撤回重新填写申报材料?

答:可以,在企业还没审核时,可以点击申请单列表页后面的“撤回”按钮,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可再次编辑申请单信息。

17.二级建造师需办理单位变更,但调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答:须先与调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采取双方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

18. 个人版实名认证的流程是什么?

详见附件:个人版实名认证

 

二、继续教育部分

1.二级建造师的线上、线下学习是如何安排的?

建筑、市政、机电专业分为现场面授和网络培训。其中网络培训课程可通过教育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学习,现场面授课程由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组织。水利、公路专业由各相关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课程均为现场面授。矿业专业全部采用网络培训。

2.二级建造师的报名学习应当从哪个网站进行?

可从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ahjsgx.cn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平台”(http://61.190.70.111:8001/)操作。

3.二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机电专业)继续教育如何选择课程?

按照相关政策制度,应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

以建筑专业为例,针对之前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学员:建筑专业如果为主项专业,或者注册证书只有建筑一个专业,需完成:

1)《公共必修课》30学时(线上学习)+《建筑工程必修课》30学时(现场面授)

2)《建筑工程(主项)选修课》60学时(线上学习)

 (注意:(1)、(2)需全部完成)

如果建筑专业为增项专业,应当完成60学时(其中30个必修课+30个选修课) 即《建筑工程(增项)选修课》30学时(线上学习)+《建筑工程必修课》30学时(现场面授)

4.二级建造师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该进行继续教育?有没有提前继续教育时间或者截止时间?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资格证书签发满三年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在申请延续注册前,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并合格。

5.如果二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机电专业)线下还没开班,可以先学线上的吗?

可以先学习线上课程,待线下培训班开班以后再报名。网络培训课程与现场面授课程学习顺序不分先后。

6.我的二建有建筑(主项)和市政(增项)两个专业。主项建筑专业到期该继续教育了,但是增项市政专业还没到期。请问我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可以先参加建筑专业的继续教育,再参加市政专业。

只要在注册期内参加相应专业的学习,均不影响延续注册。

7.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0551-62873409、62873429。

8.为什么学时证书打印出来了,还是不能发起延期注册?

“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学时证书打印按照培训项目进行分类,学员完成一个培训项目学时证书均可打出。如建筑工程专业,学习完成公共必修课(30学时)也可打印学时证书。

但是学时证书的打印并不代表继续教育合格。建造师需按平台设置完成要求的所有培训项目才能合格(如何选择课程,请参照本文第四点)。

9.如何判断继续教育合格?

“教育培训管理平台”个人登录下方有“证书查询”、“继续教育情况查询”按钮,学员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自己的学习项目和继续教育合格情况。如能查询到合格信息则说明继续教育完成,如果查询不到,则请对照“学习项目相关说明”或上述第四条检查自己所学项目。

10.我是新手,如何操作?

“教育培训管理平台”首页图片位置有“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指南”,通知公告栏目有“学习项目说明”,新进入平台的学员可参照阅读操作。

11.从哪里知道线下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所有专业现场面授课程的开班信息,会第一时间在“教育培训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内附操作流程,有培训需求的学员请随时关注平台通知。

12.公路专业为什么开班较少?

公路专业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由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培训相关组织和安排由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施行,如有开班信息会第一时间在“教育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公布。

13.报名报错了怎么办?

学员报名前需要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相关说明,避免错报。

现场面授班级如错报,需联系培训举办机构进行报名修正。

14.继续教育信息与注册系统如何对接?为什么继续教育完成了,注册系统看不到信息,选不了专业。

请在教育培训管理平台“继续教育合格情况查询”确认继续教育是否完成(学时证书打印出来并不代表继续教育完成)。如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合格信息会在5个工作日内由注册系统自动抓取,如5个工作日后仍不能发起延续注册,则请咨询62999849查找原因。

15.已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的培训机构咨询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目前开展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面授培训,咨询电话0551-62871275。

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目前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面授培训,咨询电话    0551-62624419。

安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目前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面授培训,咨询电话      0551-63443428。

 

 

 

附件:个人版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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