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临时建造师取消
发表于 2019-11-11 20:46:06 浏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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